孕妇流产后要注意以下事项:
1.孕妇在流产后切忌恼怒、担忧或受到惊吓,丈夫应多安抚,但不要在短期内有性生活。
2.应上医院检查,听从医生建议,不可自己乱用药。
3.再次怀孕时要禁重体力劳动,尤其避免屏气、提举重物、用力大便,使腹内压增高而发生流产;忌大温大补;妊娠早期禁止接触 X线、超声波、放射性同位素,绝对避免用此类设备对腹部进行检查,以防胎儿发生畸形而流产。
4.孕妇应尽量避免到流行性感冒、伤寒、肺炎等流行病区活动,也不应去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,以减少受感染机会;不要主动或被动吸烟;不接触宠物;不吸入煤气。